範曾 肖振芳
  商家為了牟利,將工業用的亞硝酸鹽用來腌制滷菜。近日,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將閔崇餘和金燁提起公訴。
  閔崇餘和金燁是一對夫妻。2013年10月,二人在無錫開了一家滷菜店,丈夫閔崇餘負責原材料的採購及滷菜的腌制加工,妻子金燁則負責銷售燒好的滷菜。開業以來,滷菜店的生意一直不好。回家過年時,二人便向同樣做滷菜生意的老鄉請教。老鄉告訴他們,加點亞硝酸鹽,肉的色澤會變漂亮。回到無錫後,閔崇餘便從供貨商那裡購買了一袋1000克的亞硝酸鹽,雖然看到包裝袋上寫著“有毒”“工業用鹽”“不可直接食用”等字樣,每次製作滷菜時,閔崇餘還是會將一勺亞硝酸鹽放入浸泡肉的水中。
  經檢測發現,該滷菜店查獲的滷牛肉、豬頭肉等熟食內均含有國家規定禁止添加的亞硝酸鹽成分。
  (範曾 肖振芳)  (原標題:工業用鹽做滷菜 昧了良心還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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