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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南高院一副庭長毆打保安》追蹤
  雲南高院:絕不護短,會給交代
  前天下午,雲南省高院官微發佈通報稱,被指毆打保安並致其下跪的小區業主黎泰軍系雲南省高院民事審判二庭審判長兼副庭長,該院紀檢已組成調查組立案調查,工作人員說“我們將本著不枉不縱的原則,絕不護短,會給關心此事的市民一個交代”。
  4月7日晚8時,因被拒絕進入昆明陽光果香小區停車,黎泰軍與20歲保安譚明發生衝突,黎泰軍先後扔掉譚明的記錄本及帽子,並將其仰面推倒在地。其間,譚明曾跪地磕頭求饒,但依然被拖行並毆打。雲信
  雲南省高院
  不枉不縱,絕不護短
  雲南省高院調查組一名工作人員確認,在監控錄像中毆打譚明的施暴者黎泰軍確為雲南省高院民事審判二庭審判長兼副庭長。這名工作人員說,他前天下午才知道此事,雲南省高院方面高度重視,立即著手調查,“我們將本著不枉不縱的原則,絕不護短,會給關心此事的市民一個交代。”
  黎泰軍岳父
  事情像有意針對他們家
  前日上午,記者與黎泰軍的岳父吳先生取得聯繫,吳先生說自己事發前一天才到昆明,當時不在場,事情經過只有單方面的說法,不做評論。但對黎泰軍本人,他信得過。
  “我這個女婿,情商有點低,但人不壞,否則我也不會把女兒嫁給他。對於這件事情,肯定有什麼原因。”吳先生說,女婿曾是軍人,後來成為法官,工作一直兢兢業業,在日常判案時可能會不小心得罪了什麼人,“磕頭求饒”一事,也像是有意針對他們家的。
  “我希望大家對這個事情能有準確的判斷,我相信會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吳先生說,他現在只希望一家人能過得安安穩穩,不要受到太多的影響。
  知情人稱
  當日黎泰軍是想進小區卸貨
  另據一名不願告知身份及姓名的知情人向記者透露,事發當日,黎泰軍並非執意要開車進入小區,而是另有原因:“他那天剛從老家回來,帶了些特產、洋芋什麼的在後備箱里。”該知情人稱,黎泰軍是跟保安商量,讓他進去卸了貨,就出來停車,但遭到保安阻止,隨後才發生衝突。
  物管公司
  黎拒絕賠償及寫書面道歉
  前日,陽光果香小區的昆明中置物業管理公司的經理彭女士告訴記者,在譚明被打當晚,黎泰軍妻子吳女士曾前往工人醫院看望受傷的譚明,並支付了首筆檢查費用,但之後就沒再露面。
  物業公司的副總經理馬先生說,事發第二天,物管公司與保安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曾經按流程主動聯繫黎泰軍,希望協商解決此事。當天,黎泰軍答應以後不會再打保安。他們也提出希望他能去看望一下譚明,畢竟對小伙子也是一種心理上的安慰,並希望黎泰軍可書面道歉以及支付相關賠償。但因種種原因,雙方沒達成協議。
  9日,物業公司、保安公司等又與黎泰軍進行了第二次協商,這一次,黎泰軍的態度讓眾人覺得有點意外。“他說他已向單位交了底,態度非常決絕。”馬先生說,當日,先由保安公司提出,後經物業公司方面協商後,希望黎泰軍支付2.5萬元賠償,這筆錢包括受傷的譚明的醫療費用、誤工費用以及對他精神造成影響的補償。對此,黎泰軍拒絕了,也同時拒絕了書面道歉的訴求。  (原標題:雲南高院:絕不護短,會給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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