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為陳伯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通訊員供圖
  新快報訊記者陳榮炎通訊員張億報道為了給一位78歲的老人出具1951年至今在中國的無犯罪證明,佛山警方手工翻查了石灣近幾十年資料並調查走訪,最終集齊所有材料幫助老人達成心愿。
  10月30日上午,一位白髮蒼蒼的老人來到佛山市禪城區石灣派出所,要求前臺民警為其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經詢問,老人陳伯今年已經78歲了,原籍石灣人民街12號,1952年遷往廣州居住至今。陳伯說,因為要在近期移民,但領事館要求他必須辦理1951年(16歲)至今在中國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為瞭解決老人的實際困難,民警決定儘快為老人辦好這個無犯罪記錄證明。但是,查證工作很快便遇到了困難。原來,由於年代久遠,當時的佛山石灣還屬南海管轄甚至當時連石灣派出所都還未成立,再加上各級政府部門合併調整等種種歷史原因,陳伯當年的人事戶籍等相關檔案已缺失,無法查證。民警只好讓老人先回家等候通知。
  按照程序規定,民警決定採取實地走訪的形式調查,取證後為老人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民警人工翻查在派出所的十餘萬份歷史檔案,終於找到了20年前登記的人民街12號檔案,上面確實登記了陳伯父母的資料。其後,民警又上門走訪了陳伯仍在佛山石灣居住的一個弟弟、兩個妹妹及鄰裡,均能證明陳伯從出生至16歲便一直居住在石灣人民街12號。
  此外,民警還翻查了其他相關資料及查詢信息系統,均認定陳伯在佛山期間無任何犯罪記錄。至此,石灣派出所民警才集齊了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所有材料。
  11月1日上午,陳伯從派出所民警手中接過無犯罪記錄證明,終於鬆了一口氣。“這下終於可以跟兒子團聚,你們辛苦了。”陳伯與老伴對民警連聲感謝。  (原標題:為老人開無犯罪證明民警翻查十餘萬份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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